关于开展八届七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的通知
清工发〔2017〕64号
教代会各代表组:
根据《清华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第八届教代会第七次会议的提案征集工作从现在开始,至9月24日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案的操作流程:
教代会代表登录校工会网上提案系统后可撰写提案或附议其他代表提出的提案(登录程序:进入清华大学信息门户info.tsinghua.edu.cn→点击“部门信息”栏目中的“校工会”链接→在校工会主页左上角“会员登录”处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登录后点击页面左侧“教代会提案”链接可进入教代会网上提案系统)。
2、特别提示:
(1) 所有提案均向全体教代会代表公开,在整个提案过程中,所有代表都可阅读、附议其他代表提出的提案。
(2) 提案题目按“关于×××的提案”的格式命名。
(3) 在提案征集结束时间之前,每一提案附议人达到7人时,主提人随时可以提交提案。根据教代表建议,对于附议人达到7人的,其余代表仍可继续附议。在提案征集结束时间到达之时,对于附议人达到7人但未提交的提案,系统将自动提交。
(4)代表提案时务必做到“一事一案”,不要把多项内容写在一个提案中,以免影响其他代表附议以及立案。提案应反映涉及大多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且应注意符合上级政策、文件等规定。
(5)代表提出提案应做到依据充分、表述准确、文字精炼,符合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的要求。
(6)凡是法律法规禁止的、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或我校权限范围所不能及的请勿作为提案。
联系电话: 82756、84868
清华大学教代会提案委员会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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