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华大学工会单位名称变更及报销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4  访问计数:2802


关于清华大学工会单位名称变更及报销相关事宜的通知

清工发〔201771

各分工会:

一、关于清华大学工会单位名称变更暂停借款、报销事宜如下:

因清华大学工会单位名称变更(由原“中国教育工会清华大学委员会”改为:“清华大学工会”),需要办理清华大学工会单位名称及银行预留印鉴章变更等事宜,变更期间银行账户不能发生业务往来,故95日-8日继续暂停各分工会小额经费的借款及报销业务,请大家理解及支持(各分工会小额经费可以借款、报销的具体时间待确定后另发通知)。

二、关于清华大学工会单位名称变更后报销事宜如下:

发票抬头为“中国教育工会清华大学委员会”的发票请于2017930日前报销,从2017101日起,发票抬头为“中国教育工会清华大学委员会”的发票,将不予报销。

从即日起报销发票的抬头应为“清华大学工会”。

请大家理解及支持并请大家相互转告。

 

清华大学工会

 20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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