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送温暖工程”工作的通知
清工发〔2018〕94号
各分工会:
新年将至,为了让特困教职工度过一个美好、祥和的佳节,体现党和国家对广大教职工的关怀,学校将于春节前开展“送温暖工程”,给特困职工以一定数额的困难补助。此项工作由校工会、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和街道办事处协同组织实施。请各单位分管群众生活的党委或行政负责人、工会负责人认真摸清困难职工情况,如实填写《“送温暖工程”特困职工情况申请表》(见附件)和《“送温暖工程”特困职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务必把最困难职工的情况通过单位申报上来(不由本人填写、申报)。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1.“送温暖工程”经费由福利费、校工会和离退休工作处经费中筹集,用以补助事业编制的在职和离退休困难教职工。
2.困难补助以家庭为单位,困难双职工只能在一方单位申报。
3.各单位根据单位人数和困难情况申报1~3人(一般不超过2%),并标明顺序。
4.请各单位在申报中兼顾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并与报离退休工作处涌泉基金等其他慰问综合考虑 (我校退休到北京市的离退休人员(地退人员)不用申报,由街道办另行办理)。
5.请于12月19日(周三)以前将《“送温暖工程”特困职工情况申请表》、《“送温暖工程”特困职工情况汇总表》电子表传到shgh@tsinghua.edu.cn,《“送温暖工程”特困职工情况申请表》纸版签字盖章后请送到校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2008。
6.由校工会、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和街道办事处联席会议审批,确定补助名单和相应额度。
⒎补助金将发至教职工个人工资账户。
校 工 会 人 事 处
离退休工作处 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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