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表彰纪念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8  访问计数:3669


关于发放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表彰纪念证书的通知

清工发〔2021〕59号

为进一步弘扬师德师风, 表彰长期在教育工作岗位上做出奉献和辛勤劳动的教职工,我校继续按照北京市教育工会相关要求,开展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的表彰纪念活动

1125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校工会在工会俱乐部发放受表彰人员证书和奖品。为避免人员聚集,请各分工会通知受表彰人员(名单参见附件1)按照以下时段安排前往现场。不能参加的,各单位可派人代为领取纪念证书等。

                  各单位领奖时段安排表

时间段

单位

9:00-1000

建筑学院、土水学院、环境学院、机械系、精仪系、车辆学院、电机系

10:00-11:00

计算机系、集成电路学院、航院、工物系、化工系、材料学院、数学系

11:00-12:00

物理系、化学系、生命学院、经管学院、法学院、人文学院

12:30-14:00

社科学院、美术学院、核研院、教研院、软件学院、体育部、艺教中心

14:00-15:00

训练中心、图书馆、信息化技术中心、教务处、科研院、党办校办、实验室处、研究生院、资产处、继教学院、后勤机关、修缮中心、街道办、幼儿园、出版社

15:00-16:00

附中、附小、学生社区中心、清华控股、建筑设计研究院、通力公司、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联系人:高丽丽

联系电话:62782732

附件1. 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表彰名单

校工会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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