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表彰纪念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访问计数:4006


关于发放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表彰纪念证书的通知

清工发〔202240

为进一步弘扬师德师风, 表彰长期在教育工作岗位上做出奉献和辛勤劳动的教职工,在第38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我校继续按照北京市教育工会相关要求,开展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的表彰纪念活动

9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校工会在新清华学堂大厅发放受表彰人员证书、奖品,并拍摄纪念照。为避免人员聚集,请各分工会通知受表彰人员(名单参见附件1)尽量按照以下时段安排前往现场。不能参加的,各单位可派人代为领取纪念证书等。

                  各单位领奖时段安排表

时间段

单位

9:00-1000

建筑学院、土水学院、环境学院、材料学院、机械系、精仪系、能动系

10:00-11:00

航院、电机系、工物系、自动化系、化工系、计算机系、电子系

11:00-12:00

集成电路学院、物理系、化学系、数学系、生命学院

12:30-14:00

核研院、美术学院、公管学院、法学院、经管学院、软件学院

14:00-15:00

体育部、医学院、人文学院、语言中心、图书馆、校机关

15:00-16:00

校机关、附小、附中、继教学院、资产管理公司、出版社、基建处、接待中心、饮食中心、学生社区中心、修缮中心、校内维修队、总务办、控股、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网络研究院

联系人:韩老师(97912);高老师( 82732

附件1. 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表彰名单

校工会

202292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