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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先进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05-04-08 访问计数:8036
2004年度先进奖励办法
清工发〔2005〕31号
凡荣获校级先进工作者或校级工会积极分子称号者,参加校工会组织的活动的,由学校和校工会给予每人价值200元的活动补贴奖励,鼓励其积极参加游泳、保龄球、电影演出、球类等文体活动以及校工会组织的旅游休养活动,以利于促进其身心健康。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奖励活动的范围
2004年度校级先进工作者、校级工会积极分子。
二、奖励活动项目(每人任选其中一项,一年内有效)
1.旅游休养卡:限本人参加校工会组织的旅游,报名时凭票减收200元;
2.清华大学游泳馆游泳卡:一年内可以不限时间游30次(需交照片1张);
3.紫光国际会议中心保龄球票:每人发10张票,不限时段,每张票可以打两局(含租鞋);
4.五道口电影院电影卡:普通电影20次或大片10次;
5.校工会体育活动场地综合运动卡:网球、羽毛球可不限时段25小时或乒乓球可不限时段50小时。
6.校综合体育馆羽毛球卡:一年内不限时段15小时;
7.校西体育馆羽毛球卡:一年内不限时段22小时。
注:持体育场地卡参加体育活动均需要提前预约。
三、2005年票、卡发放办法
1.《表扬通报》公布之后,请各部门工会组织委员统计报告本单位相关人员的活动意向,填写下表,于4月15日前传至
shgh@tsinghua.edu.cn
(校级先进个人名单见办公自动化中“学校发文”4月1日发布的通知,校级工会积极分子名单见校工会4月5日发布的通知)
2.4月27日下午到校工会领取各种奖励卡、票,及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工会积极分子证书及纪念品。
3.请各部门工会组织委员为持有2004年度“旅游休养奖励票”未及参加活动的,登记名单并写明需要更换除旅游休养以外的其它票卡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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