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清华大学教职工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
摄影展和文艺汇演的通知
清工发〔2008〕99号
各分工会: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改革开放三十年是中国经历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的三十年,也是高等教育、清华大学实现大发展、大跨越的三十年。为了更好地宣传、歌颂改革开放成果,激发我校广大教职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校工会决定在今年国庆前后分别举办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摄影展和文艺汇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摄影展
1. 主题:改革开放三十年
2. 时间安排:
① 9月22日(星期一)-9月24日(星期三)下午2:30-5:00各分工会布展;
② 9月25日(星期四)下午2:30,各分工会文艺委员互评;
③ 9月26日(星期五)开始对教职工展出。
3. 地点:工会俱乐部
4. 有关说明:校工会为每个参展分工会提供一块展板、衬底纸、双面胶等。展板尺寸为1.2米*2.4米,要求竖向使用。参展照片须为冲洗照片,不能使用喷绘照片。
二、教职工文艺汇演
1. 主题:清华大学教职工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文艺汇演
2. 时间:十月下旬,报名、汇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地点:大礼堂
3. 有关说明
① 形式:可以是大合唱、小合唱、表演唱或舞蹈等,但要求本单位参演人数在15人(含)以上。每个分工会可演唱1-2首歌曲(或表演1-2个舞蹈),演唱(或表演)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且其中一首歌曲(或一个舞蹈)须与主题相关(反映改革开改三十年来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新成果、新风尚和新变化等)。参考曲目见附件;
② 伴奏:可以为CD光盘、MP3、录音带、钢琴或手风琴等;
③ 指挥:若有指挥,可以为非本单位人员;
④ 领唱:若有领唱,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⑤ 加分:单位领导参与可加分。1位领导参加可加0.3分,2位领导参加可加0.6分,3位领导以上可加1分。
请各分工会文艺委员提前做好策划、安排和准备。
联系人:李哲
联系电话:82732
校工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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