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六届八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的通知
清工发〔2008〕122号
各教代会代表组:
根据《清华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第六届教代会第八次会议的提案征集工作自2008年9月24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此次提案征集工作的时间安排:9月24日启动,10月23日24:00截止。
2、 提案的操作流程和往届提案基本一致,教代会代表登录校工会网上提案系统后可进行提案或附议其他代表提出的提案(登录程序:进入清华大学信息门户info.tsinghua.edu.cn→点击“部门信息发布”栏目中的“校工会”链接→在校工会主页左上角“会员登录”处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登录后点击页面左侧“教代会提案”链接可进入教代会网上提案系统)。
3、 根据以往教代会代表对提案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本次提案工作的具体工作措施做如下调整:
取消主提人提出提案后的“征求意见”阶段,直接进入“等待附议”阶段,提案发布后其他代表即可附议。
4、 特别提示:
(1) 所有提案均向全体教代会代表公开,在整个提案过程中,所有代表都可阅读、附议其他代表提出的提案。
(2) 提案题目按“关于×××的提案”的格式命名。
(3) 在提案征集结束时间之前,每一提案的主提人和附议人合计达到或超过8人时,主提人随时可以提交提案。在提案征集结束时间到达之时,对于主提人和附议人合计达到或超过8人但未提交的提案,系统将自动提交。
(4) 代表提案时务必做到“一事一案”,不要把多项内容写在一个提案中,以免影响其他代表附议以及立案。
(5) 代表提出提案应做到依据充分、表述准确、文字精炼,符合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的要求。
清华大学教代会提案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闫旭(83008)、郑鹏(84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