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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校工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23  访问计数:4315

关于2008年度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校工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事项的通知

清工发〔200955

各分工会:

为表彰2008年度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校工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校和校工会向获奖集体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励金或奖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先进集体按1000元的限额自行购买奖品或开展文体活动,于2009529日前凭集体负责人签字后的发票到校工会按限额报销。

二、校优秀分工会和先进分工会的奖励金直接拨入分工会经费帐户,供分工会开展活动使用。

三、请各分工会主席于427日(星期一)8301700到校工会领取本单位奖励金以及奖品等。包括:

1.校先进工作者奖励金;

2.校先进工会小组、校优秀工会积极分子、院(系)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奖品;

3.校先进工作者、校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活动卡。

四、发放上述奖品的同时,还将发放2009年教职工登山比赛、羽毛球比赛的奖品和纪念品。因发放物品数量较多,请各分工会自行备车前来一并领取。

联系人:李东平(97798)、李哲(82732)。

 

校工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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