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工发〔2005〕56号
凡是参加回龙观三期经济适用房团购且集体委托捷星亚公司代办产权证的教职工,请您于6月16日上午到校工会换取产权代办手续的正式发票。
请您携带以下票据来换正式发票:
1、 测绘费收据;
2、 代收代缴办证税费收据;
3、 代收代缴产权登记及税费明细表;
4、 代办费收据;
联系电话:84868
联系人:郑鹏
校工会
200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