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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爱我的祖国”师生同台演唱歌咏晚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12  访问计数:4916

 

关于组织开展“我爱我的祖国”师生同台演唱

 

歌咏晚会的通知

清工发(2009)75

各单位: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铭记革命历史,继承光荣传统,弘扬民族精神,立志报效祖国,经研究决定,校工会、校团委、党委宣传部、艺教中心等单位联合于9月中旬举办“我爱我的祖国”师生同台演唱歌咏晚会。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歌颂伟大祖国,弘扬清华精神

二、演出形式及要求

歌咏晚会将在综合体育馆进行。采取师生座位上同台演唱。

三、演唱曲目

演唱歌曲为五四运动和新中国成立以来创作的、体现本次活动主题的优秀歌曲。推荐演唱曲目见附件1。晚会结束时将共唱《歌唱祖国》,请各单位也同时练习歌曲《歌唱祖国》。

四、报名办法

1.教职工报名办法:

歌咏晚会以分工会为单位进行报名(限报一首),也鼓励分工会联合组队报名。有学生的单位,要求教师、学生各占50%

欲报名参加的各分工会,请各分工会文艺委员于626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校工会whgh@tsinghua.edu.cn。涉及学生的分工会,请分工会文艺委员主动与院系分团委负责人联系。根据报名情况,有可能对分工会演唱曲目进行调整。

2. 学生报名办法:

由校团委通过院系分团委组织学生报名。请院系分团委负责人主动与分工会文艺委员联系确认学生报名名单。

 

 

校工会

校团委

党委宣传部

艺教中心

??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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