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表彰证书的通知
清工发〔2009〕109号
清华大学2009年表彰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的名单已经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各单位派人(或获奖教师本人)9月15日上午8:30后(周二,中午不休息)到校工会领取表彰证书、奖章、纪念品。 祝大家教师节快乐!
联系方式:李东平 97798
校工会
二○○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