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新教工加入“健康平安互助基金”的通知
清工发[2005]74号
根据《清华大学教职工健康平安互助基金(第三期)管理办法》的规定,校工会决定于9月13日集中办理今年新入校教职工加入“健康平安互助基金”事宜。
1. 本次只接纳2004.9-2005.8之间入校的事业编制新教工(新教工名单见附件1)。
2. 本次加入“健康平安互助基金”的新教工需一次性缴纳700元/人,并备1张1寸照片。
3. 请准备加入“健康平安互助基金”的新教工在9月13前到本部门工会报名、交照片、交费(个人交款部分)。校工会已在8月18日新教工岗前培训会上,发了《清华大学教职工健康平安互助基金(第三期)管理办法》。
4. 9月13日,各部门工会请按附件2规定的时间,携带:①填写好的附件3打印件(需签字盖章),②支票(单位交款部分)或现金(个人交款部分),③照片,到校工会办理(来前务必将填写好的附件3电子版发到shgh@tsinghua.edu.cn)。校工会不直接接纳个人加入“健康平安互助基金”,只接待部门工会集体办理(即使某单位只有一两名新教工)。
5. 请注意,无论在填表、或填写《互助卡》时都不要把姓名、工作证号等填错。
6. 本次加入“健康平安互助基金”的新教工补偿起始时间定为2005年9月1日。由于名单汇总后、需装入原有数据库存并作调整,请本次加入“健康平安互助基金”新教工于11月1日之后再开始办基金补偿事宜。
校 工 会
清华大学教职工健康平安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
2005年8月26日
附件1:2004.8.18-2005.8.17入校的新教工名单
附件2:办理基金第三期新教工加入“健康平安互助基金”手续时间安排
附件3:2005年新教工加入基金三期--新教工人员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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