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年北京市高校系统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的
通 知
清工发〔2010〕60号
各院、系、所:
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系统师德先进个人(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京教工发[2010]5号)文件,北京市教育工会在高校系统组织开展评选师德先进个人(标兵)活动。现将我校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直接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中青年教师应占一定比例。
二、 评选名额:
按照北京市统一安排,我校可以推荐5名候选人。
三、 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工作业绩突出。
2、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感染师生。
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注重对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全面引领,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4、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能够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突出育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身心健康,团结协作,有较强的感召力和吸引力。
四、 评选办法:
1、我校各院、系、所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直接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
2、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确定向北京市的推荐人选,并经公示后上报。
五、 相关要求:
1、推荐人选除填写《登记表》(见附件)外,另请附1000字左右的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标题用小2号宋体加黑。正文为4号仿宋,行距为28磅)。
2、请各院、系、所于5月21日前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登记表交送校工会,并发送电子版。如截止日前还未报送推荐人选材料,则视为放弃。
联系人:李东平
联系方式:62797798,zzgh@tsinghua.edu.cn
校工会
201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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