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工会主席”的通知
清工发【2010】111号
值此喜迎百年校庆、工会成立60周年之际,为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分工会主席,激励工会干部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不断提升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工作水平,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做出新的贡献,校工会决定开展“优秀工会主席”的评选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现任清华大学分工会主席和常务副主席,评选名额15名左右。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2、自觉依靠党的领导,主动争取行政支持,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参与能力,积极反映教职工呼声和意见,受到单位党政领导的好评;
3、热爱工会工作,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热心为教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本单位会员的一致拥护和爱戴;
4、襟怀坦白,为人正直,讲究工作方法,能有效团结和带领分工会委员会一班人共同开展工作;
5、注重工作创新,分工会工作成绩突出;
6、担任分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3年以上者(含)。
三、推荐要求
1、此次评选采取单位推荐、校工会常委会审批的办法进行,各分工会原则上推荐1人;
2、被推荐人须填写推荐表(提交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其中事迹介绍800-1500字。被推荐人须经本单位工会委员会讨论,事迹材料须经单位党委审核并加盖公章;
3、推荐截止日期为2010年11月18日。
四、评选与表彰
校工会将组成评审组按照评审条件统一进行评审,并在校工会成立60周年庆祝大会上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电话:82756,82008
电子邮箱:gh@tsinghua.edu.cn
附:优秀工会主席推荐表
校 工 会
201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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