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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百年校庆百对新人”集体婚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0  访问计数:8870

关于举办“百年校庆百对新人”集体婚礼的通知

清工发【20112

水木清华,松柏长青,在见证清华百年荣光之际,让我们为母校送上浪漫的祝福。作为清华人,你是否期待着,在这百年一遇的时刻,与心爱的人踏入神圣的婚姻殿堂,在万众祝福中演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故事?二校门、大礼堂,这里充满着我们的琅琅书声和欢声笑语,你是否期盼着在这里许下一生的承诺,与爱人共创今生美好曼妙的记忆?在清华这片土地上,师生之谊、同窗之情代代相传,“芝兰茂千载,琴瑟乐百年”,新人们在此时此地喜结连理,让历经百年沧桑的母校见证我们的爱情,让庄严神圣的庆典增添浪漫的喜庆气氛。

在清华大学百年华诞之时,百年校庆办、校工会、校友会、党委研究生部将共同主办“百年百对”集体婚礼活动。

一、 活动时间、地点

1、    时间:2011430

2、    地点:从二校门到大礼堂区域

二、 报名条件

参加集体婚礼的报名者,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      20104252011424期间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清华教职工;

2、    自愿报名,且夫妻双方届时能到现场参加者。

三、 报名方法

第一阶段:预报名

参加此次集体婚礼的在校教职工、离校校友、在校研究生的人数拟各占1/3。请在校教职工于20112202400前将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gh@tsinghua.edu.cn(报名表见附件)(在校研究生在研工部报名、离校校友在校友会报名)。在校教职工的参加资格由校工会按照先到先得原则确定,如遇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第二阶段:确认报名

获得参加集体婚礼资格的在校教职工请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在校教职工请于2011228日至34日期间上交工作证、结婚证复印件和纸版报名表至工会办公室,并出示工作证、结婚证原件。

四、 活动组织及有关说明

1、      本着喜庆、浪漫、简朴的原则,主办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为每对新人赠送一份校长、书记签名的贺卡。

2、    参加婚礼新人服饰、住宿自理。

3、      主办单位将聘请专业的大型婚庆公司协办,公司仅向每对新人收费约2000元左右作为场地布置、摄像等费用。

联系电话:82756,82008

附件:预报名表 

校工会

20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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