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并办理《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清工发〔2011〕号
各分工会女工委员、生活委员:
今年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调整了《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相关条例。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职工互助保险代办处对我校的工作要求,现将我校今年《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工作做如下说明。
1、今年3月、4月2次保期期满欲继续投保《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合并为一次办理,并执行新规定,全校统一投保份额为每人2份(72元/人)。请各分工会收集相关人员信息后,统一于2月23日到校工会办理续保和新投保手续。
2、新投保份额与原份额不一致的,新增部分按投保生效日计算,开始执行免责期和减责期。
3、投保人员应是我校年龄18-60岁之间,在职工会会员。因投保系统设置,今年年龄到55周岁及以上在职会员,须校工会到学校人事处统一开在职证明才能投保,所以请各分工会事先核定投保人员是否在职。
4、已经领取过《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互助金的会员,不能再次参加本计划。
5、办理时间:2月23日(周三)上午8:30?11:30
办理流程:
①请事先填写<分工会报表>(表格见附件,下载后文件名改为所在分会名),将此表邮件传致shgh@ tsinghua.edu.cn,并用A4纸打印一份(盖部门工会章)。收齐保费(每人72元,保期2年)。表上新入会人员同时交10元入会费。
②持<分工会报表>到办公室闫旭处审名单,开交款条
③到工会财务交费
联系人:闫旭 联系电话:82008
校 工 会
2011年1月13日
附: <分工会投保表>
<2011年投保期满分工会名单>(可电话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