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表彰证书的通知
清工发〔2011〕88 号
经各单位报送,校工会会同人事处审定,确定了2011年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的表彰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各单位派人(或获奖教师本人)9月16日(周五)上午8:30后(中午不休息)到校工会领取表彰证书、奖章、纪念品。
祝大家教师节快乐!
联系电话:84868
联系人:易芳
校工会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