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困难劳模申报工作的通知
清工发【2011】109号
各分工会:
现将北京市总工会《关于2011年困难劳模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各分工会。请各分工会接此通知后,对本单位劳模信息进行核实,如有人员变动请填写《2011年劳模变故统计表》,如有符合困补条件范围的劳模请填写《2011年北京市低收入离退休劳模申报表》和《2011年劳动模范生活困难申报表》(发生困难的时间范围以2011年为主)。所填表格于12月5日前交校工会(并传电子版至shgh@mail.tsinghua.edu.cn)。
申报范围为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已备案的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调入我校的其他省级劳动模范。(劳模名单请见附件)
联系电话:62782008 62782756
校 工 会
2011年11月30日
附件一:我校劳模名单
附件二:市总工会《关于2011年困难劳模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三:2011年劳模变故统计表
附件四、《2011年北京市低收入离退休劳模申报表》
附件五、《2011年劳模困难申报表》
附件六、《2011年劳模生活困难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