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清华大学主页
清华大学信息门户
 
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度“老有所为”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22  访问计数:2853

 

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度“老有所为”先进个人的通知

 

 

清工发〔2011116

 

为鼓励离退休同志继续发挥作用,为学校工作贡献力量,校离退休工作处和校工会将联合评选表彰2011年度“老有所为”先进个人。

一、评选范围

我校离退休人员,且回聘在校内工作一年以上或在某方面“老有所为”取得突出成绩的同志。

二、评选名额

全校共评选15名左右。其中,教学4-5人,科研4-5人,管理1-2人,后勤(含街道)1-2人,校办产业1人,教学辅助单位1人。

三、评选标准

“老有所为”先进个人应是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回聘岗位上或在某方面“老有所为”取得突出成绩,受到普遍好评的离退休人员。

四、评选办法

1、由各单位直接推荐,填写《清华大学“老有所为”先进个人登记表》(点击此处下载,一式二份)并报校工会,同时将登记表的电子版发送至zzgh@tsinghua.edu.cn

2、学校成立由离退休工作处、校工会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推荐提名人选进行评审,提出拟表彰名单报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公示后予以表彰。

五、奖励、宣传办法

以精神鼓励为主,颁发清华大学“老有所为”先进个人证书,在校内有关刊物上刊登表扬通报,并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

六、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被推荐者要有突出的事迹。不要求每个单位都必须推荐。

2、请各单位将推荐材料(纸版请确认签字盖章,电子版请发zzgh@tsinghua.edu.cn)于2012116前报校工会。逾期将视为放弃推荐。

 

联系方式:易    62784868  zzgh@tsinghua.edu.cn

曾贤波  62782732

 

                               

     

离退休工作处

                                      2011年12月22

 

 

 

【关闭】
版权所有:清华大学工会  技术支持:清华大学信息化技术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  邮编:100084
电话:62782756,62784868  传真:62783008,63782008  E-Mail:gh@mail.tsingh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