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清华大学教职工羽毛球比赛通知及竞赛规程
清工发〔2012〕36号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2年5月28日(星期一)19:00开始,比赛在清华大学综合体育馆进行。
二、竞赛项目:混和团体比赛
三、参赛办法
1、团体赛:以分工会为单位,一个分工会只能报一个队参加混和团体比赛,可报领队1人,运动员男5-8人,女2-4人,裁判员1人。
2、报名时间:5月22日(星期二)17:00之前将运动员、裁判员名单(报名表见附件)发至tygh@mail.tsinghua.edu.cn
3、抽签日期:5月23日(星期三)16:00,抽签地点:校工会会议室。
四、运动员资格
参赛运动员须是清华大学工会会员,身体健康。
五、竞赛办法
1、混和团体比赛采用五场制比赛,出场顺序为男双、女双、男单、混双、男双;每次比赛最多可以有一名运动员兼项;
2、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分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小组赛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进行单淘汰赛;
3、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21分制,每球得分):
团体赛出场名单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交裁判员,迟到10分钟按本场弃权论;团体赛采取五盘三胜制,先胜三盘的一方为获胜队,第一阶段小组赛打满五盘。
六、录取名次:取前八名
七、裁判员
裁判长:张普盈
副裁判长:张国雄、李京峰
仲裁:葛格登
八、申诉
有关运动员资格等申诉应当场向裁判员提出,并第二天向仲裁递交书面申请。
九、补充说明
1、进入第二阶段单淘汰赛的分工会运动员须持相关证件参赛,工会将就其运动员资格进行复查;
2、由于比赛进度不一,需要调场时,请各队给予支持、合作。
联 系 人:葛格登
联系电话:86800
校工会
201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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