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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案征集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05-11-07  访问计数:4247

关于提案征集工作的补充通知

清工发【2005123

 

各位代表、各位代表组长:

六届二次教代会的提案征集工作即将截止,提案委员会已经收到了十几份提交的提案。

我们发现有一些代表对提案系统掌握得不是很好,出现了一些操作问题。为了便于大家充分行使这项民主权利,提案委员会特将“提案征集截止时间”推迟至1110日(零时),并作如下操作说明:

1、代表在网上准备提案分作两个阶段:(1)新建草拟、征集意见和进行修改;(2)征集代表附议。其中,系统原规定的“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为118(零时),一些代表却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选择为118(零时),这样一来,就没有给提案附议者提供附议时间。本次将系统提案征集截止日期后移2日,即为完成此附议操作,请各位代表抓紧时间。

2、草拟提案的操作步骤是:点击“清华大学信息门户系统”→校工会首页→必须使用自己的“工作证号码”登陆“用户名”,并输入报名密码,点击“确认”→管理系统→教代会提案→提案征集→我的草案→新建。

3、填全“题目”、“情况分析”、“具体建议”之后,设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必须在提案征集截止日前数日,以留附议时间→点击“保存”。

4、屏幕返回至“我的草案”表格,点击该“草案题目”的“编辑”项,复现所拟提案→点击“附议情况”→出现“特邀外组代表附议”一栏→点击“请选择”,可选择其他代表组名称,并从中选择20人之内作外组附议者。--如果不邀请外组附议可不做本操作。

5、从上述操作“3点击“保存”之后,本组代表可看到主提人草案;从上述操作“4选择外组代表之后,被邀外组代表可看到主提人草案,经过此3(或4)步,进入提案草案修改阶段。这些代表可以看到意见,提出修改意见,并表示是否“基本赞同”--注意,此步骤只在于给主提人一个信息,不表示正式附议。

6、对提案草案讨论提出自己意见的方法是:点击“本组草案”或“被邀草案”→点击“草案题目”,在下方点击“我的意见”,出现小框→写入具体意见点击“保存”→“确定”,则意见被记录并提供给主提人,然后可以点击“基本赞同”,或“返回”,完成此步操作。

7、提案的讨论、修改阶段不是一个必经阶段,即使没有一个代表提意见,只要到了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之后,主提人就可以点击“我的草案”→“编辑”→“保存”,使系统转入“附议阶段”。

8、在“附议阶段”中,本组代表及外组被邀代表都可以对提案进行附议,办法是:点击“草案题目”→点击“附议”→在“用户提示”中输入你的电话号码→点击“确定”则“附议”成功。

9、在“我的草案”、“本组草案”、“被邀草案”都有“状态”一列,其栏中可能记录着:征求意见(表示对此提案还可提意见),等待附议(主提人的括号中反映附议人数),若达到7人,则附议规定人数已达标,主提人再点击自己的草案正式“提交”。

 

 

 

提案委员会

200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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