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3年北京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的通知
清工发〔2013〕49号
根据上级通知,北京市总工会与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开展征集北京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2011年12月31日前整体应用的技术成果,均可申报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
1、具有先进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
2、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技术创新;
3、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的重大技术改造;
4、为促进职业安全生产与卫生、节能减排、保护环境而研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新操作方法;
5、产生重大影响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关键技术突破。
凡涉及国家机密、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成果,政府投资或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攻关取得的成果,不在申报之列;已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成果不参加申报。
二、申报和推荐
请各单位视实际情况,于2013年6月19日前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更为详细的内容以及申报表请参看附件。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请提交到校工会办公室,请在“所属单位名称”一栏填写所在单位并加盖公章,在“上级主管单位名称”一栏填写“清华大学”;申报表电子版请发到校工会邮箱zzgh@tsinghua.edu.cn。
联系人:曾贤波,82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