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证书的通知
清工发〔2013〕70号
经各单位报送,校工会会同人事处审定,确定了2013年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的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各单位派人(或教师本人)9月17日(周二)上午8:30后(中午不休息)到校工会领取证书等。
祝大家教师节快乐!
联系电话:84868,82732
联系人:易芳,曾贤波
校工会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