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送温暖”补助通知
清工发【2006】5号
各部门工会生活委员:
“送温暖工程”特困职工名单已审批,请各单位于2006年1月13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到校工会财务部领取“送温暖”款,补助人员及补助金额请打电话落实,联系电话:84868,联系人:闫旭。
注:(此款须做学校不纳税万用表,由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盖行政印章,领款人须困难职工本人签字。如领款时困难职工无法签字,可先将款借出,于2006年1月18日到校工会财务交万用表)。
校工会
200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