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度先进奖励办法
清工发〔2006〕32号
凡荣获校级先进工作者或校级工会积极分子称号者,参加校工会组织的活动的,由学校和校工会给予每人价值200元的活动补贴奖励,鼓励其积极参加游泳、保龄球、电影演出、球类等文体活动以及校工会组织的旅游休养活动,以利于促进其身心健康。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的范围
2005年度经校工会上报获得的全国先进工作者、北京市先进工作者、2005年度校级先进工作者、校级工会积极分子。
二、奖励活动项目(每人任选其中一项,一年内有效)
1. 旅游休养卡:限本人参加校工会组织的旅游,报名时凭票减收200元;
2. 清华大学游泳馆游泳卡:一年内可以不限时间游30次(需交照片1张);
3. 紫光国际会议中心保龄球票:每人发10张票,不限时段,每张票可以打两局(含租鞋);
4. 五道口电影院电影票:每人发21张票,可凭1--4张票换一张电影入场券;
5. 校工会体育活动场地综合运动卡:网球、羽毛球不限时段25小时或乒乓球不限时段50小时。
6. 校综合体育馆羽毛球卡:一年内不限时段15小时;
7. 校西体育馆羽毛球卡:一年内不限时段22小时。
注:持体育场地卡参加体育活动均需要提前预约。
三、2006年票、卡发放办法
1.《表扬通报》公布之后,请各部门工会组织委员统计报告本单位相关人员的活动意向,填写下表,于2006年3月31日前传至zzgh@tsinghua.edu.cn(校级先进工作者名单见信息门户(http://info.tsinghua.edu.cn)中“办公通知”或“学校发文”3月23日发布的信息,校级工会积极分子名单见校工会3月22日发布的通知)
2.请各部门工会组织委员于2006年4月6日到校工会领取各种奖励卡、票,及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工会积极分子证书及纪念品。
3.请各部门工会组织委员为持有2005年度“旅游休养奖励票”未及参加活动的,登记名单并写明需要更换除旅游休养以外的其它票卡意向。
具体办法和回执见附件.
校 工 会
200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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