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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先进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06-03-23  访问计数:19194

2005年度先进奖励办法

                                    清工发〔200632

凡荣获校级先进工作者或校级工会积极分子称号者,参加校工会组织的活动的,由学校和校工会给予每人价值200元的活动补贴奖励,鼓励其积极参加游泳、保龄球、电影演出、球类等文体活动以及校工会组织的旅游休养活动,以利于促进其身心健康。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的范围

2005年度经校工会上报获得的全国先进工作者、北京市先进工作者、2005年度校级先进工作者、校级工会积极分子。

二、奖励活动项目(每人任选其中一项,一年内有效)

1.  旅游休养:限本人参加校工会组织的旅游,报名时凭票减收200元;

2.  清华大学游泳馆游泳卡:一年内可以不限时间游30次(需交照片1张);

3.  紫光国际会议中心保龄球票:每人发10张票,不限时段,每张票可以打两局(含租鞋);

4.  五道口电影院电影票:每人发21张票,可凭1--4张票换一张电影入场券;

5.  校工会体育活动场地综合运动卡:网球、羽毛球不限时段25小时或乒乓球不限时段50小时。

6.  校综合体育馆羽毛球卡:一年内不限时段15小时;

7.  校西体育馆羽毛球卡:一年内不限时段22小时。

注:持体育场地卡参加体育活动均需要提前预约。

三、2006年票、卡发放办法

1.《表扬通报》公布之后,请各部门工会组织委员统计报告本单位相关人员的活动意向,填写下表,2006331日前传至zzgh@tsinghua.edu.cn(校级先进工作者名单见信息门户(http://info.tsinghua.edu.cn)中“办公通知”或“学校发文”323发布的信息,校级工会积极分子名单见校工会322发布的通知)

2.请各部门工会组织委员于200646到校工会领取各种奖励卡、票,及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工会积极分子证书及纪念品。

3.请各部门工会组织委员为持有2005年度“旅游休养奖励票”未及参加活动的,登记名单并写明需要更换除旅游休养以外的其它票卡意向。

具体办法和回执见附件.

 

           校

200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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