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职工健康体检组织动员工作的通知
清工发〔2020〕17号
各分工会:
教职工的健康是学校事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世界一流大学的一项潜在标志,也是学校和广大教职工的共同追求。定期体检是保证健康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了落实《清华大学教职工健康体检管理规定(试行)》(清校发〔2020〕17号),做好健康体检的组织动员,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广泛宣传动员,做到全覆盖。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教职工健康体检的组织动员工作,及时将学校有关健康体检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传达到本单位的全体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利用多渠道宣传学校关心关怀教职工身体健康、促进教职工树立正确健康观、不断增进教职工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工作理念,特别要关注因各种原因不经常参加健康体检人员的思想动员工作,为做好本单位健康体检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2.制定体检工作方案,做到应检尽检。各分工会要了解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协助党政领导班子科学合理的制定体检工作方案。对体检医院的选择、体检时间的确定、体检项目标准和费用等事宜的确定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原则上同一单位应集中在一家医院进行健康体检。要积极帮助并督促因工作等原因错过集中体检时间段的教职工与体检医院进行联系,做好补体检工作。校工会也将适时将未参加体检的教职工名单反馈到各分工会。
3.建立健全健康体检组织工作长效机制。各分工会应及时对健康体检工作进行总结,广泛听取并收集教职工对体检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健康体检的组织工作。建立对应检未检人员的逐级提醒、督促机制,妥善做好对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帮扶教职工的日常关怀和送温暖工作。校工会将就教职工关心的健康和体检有关问题邀请专家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和义诊,定期召开健康体检组织工作沟通会,及时将体检工作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与各分工会一起做好健康体检组织动员工作,形成合力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在健康体检工作整个流程中,各级工会干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尊重并注意保护教职工的个人隐私,故意泄露此方面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校工会
2020年5月8日
校工会将于近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邀请人事处、校医院等部门负责人就健康体检工作的政策和体检工作的具体实施进行宣讲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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