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清工发〔2021〕10号
各分工会:
2021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已启动。根据《清华大学教职工健康体检管理规定(试行)》精神,请各分工会结合工作安排,制定本单位健康体检组织方案,联系指定体检医院,组织动员本单位教职工做好健康体检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1年度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体检时间请与各指定医院联系确认,各医院体检中心联系电话附后。
二、体检地点
各分工会可在校医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长庚医院中自主选择体检医院。
三、体检项目标准及费用
各指定医院在教职工健康体检基础项目、体检标准和费用方面均相同。
事编人员及学校承担人员费的合同制人员的基础项目健康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基础项目之外的健康体检项目费用、由二级单位承担人员费的教职工健康体检费用,由教职工所在单位承担。
四、工作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工会主席应担负起督促本单位落实体检政策和组织教职工参加体检工作的责任,积极推动、协调与体检医院的对接,及时向教职工通报相关信息,提醒大家及时体检,督促未按时体检的教职工抓紧时间完成体检。
2.细致全面做好体检组织动员。各分工会要认真做好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2020年度健康体检、多年不参加健康体检教职工的摸底统计和组织动员工作,要特别关注一线教师参加健康体检的情况,妥善做好离退休人员体检安排。
3.做好体检工作的信息收集和汇总。各分工会要与单位人事部门密切配合,梳理并统计汇总本单位教职工(教师与职工分别统计)参加健康体检的情况。收集教职工对健康体检工作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做好全校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提供支持。
4.如有特殊困难或需要学校协调的问题请分工会主席报给校工会。
五、指定医院体检中心联系方式
校医院:62782125
第一附属医院:64308101
第二附属医院:88255994、88257755转6258
长庚医院:56119191
清华大学工会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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