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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8  访问计数:5560


关于办理《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清工发〔202311

各分工会:

2023年度《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相关工作即将启动,校工会将继续为在职女会员办理投保工作。请各分工会及时通知符合投保条件的在职女会员并做好自愿投保人员名单的审核、汇总及保费收缴工作,投保信息汇总上报截止时间是317日(周五)下班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保人员应是我校在职(年龄18-60岁之间)女性工会会员。按规定凡已办理退休手续和超过年龄的教职工,不能参加在职职工的各项保障计划,请各分工会审查名单后投保。

二、全校统一投保份额为每人50元,保期一年。

三、参加本活动前已患有本活动规定的一种或多种女职工特殊疾病的会员,对既往疾病不能享受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待遇;对参加本活动并按照规定领取互助金的会员,互助保障期满后再次续保时,对既往疾病不再享受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待遇。

四、新投保按投保生效日计算,开始执行免责期和减责期。

五、根据上级工会关于规范承保生效日期的相关政策调整,2023年起,《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承保生效时间调整为每年51。因错后续转产生的间断期,执行续转规则,可正常申报理赔;参保单位新增人员的,以新承保生效时期为准执行相关规定。

六、查看《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内容,请登录校工会主页-会员服务-办事指南。

七、办理流程

1.填写《分工会投保表》(表格见附件,下载后文件名改为所在分工会名称),将电子版表格、加盖部门工会章的纸质版表格拍照或扫描形成的电子文档一并传至shgh@tsinghua.edu.cn

2.《分工会投保表》名单由校工会生活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通知各单位办理缴费。

3.缴费方式及注意事项

1)单位统一收齐本单位投保费用。采用网银汇款、线上转帐等方式,上交本单位投保费用,并将缴费凭证截图发至shgh@tsinghua.edu.cn

2)在汇款/转帐等附言中务必标注“女工保险、单位抬头及投保人数”

3)保险收据由校工会财务收款后统一开具,收据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清华大学工会帐户信息

名称:清华大学工会

帐号:01090352400120112001923

开户行名称:北京银行清华大学支行

 

联系人:孙宜君     联系电话:62780277

 

 

清华大学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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