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与奖励的通知
清工发〔2024〕56号
各分工会:
为表彰2023年度校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学校和校工会将向获奖集体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励金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先进集体按3000元的限额自行购买奖品或开展文体活动,于2025年12月31日前由分工会财务委员办理报销手续。经费使用与报销标准参照《清华大学分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发票抬头为:清华大学工会。
二、校先进工作者奖励金,已于2024年9月通过银行代发至个人账户
。
三、荣誉证书等,于2024年9月19日-20日在校工会102办公室发放,请分工会主席派人及时前来领取。
校先进工作者每人发放观演卡或体育综合卡一张,请各单位联系人在9月18日前通过以下链接:
https://docs.qq.com/sheet/DRWh2YVZwdUthdEdh?tab=BB08J2
反馈各单位观演卡和体育综合卡数量。校工会根据反馈信息办好卡后通知各单位领取。观演卡和体育综合卡使用期限均为一年,逾期作废。观演卡可兑换新清华学堂演出票,体育综合卡包含校内羽毛球(综合体育馆)、游泳(游泳馆、西湖游泳池)和乒乓球(气膜馆、北体育馆)等项目。
联系人:马振伟 联系电话:62795826
校 工 会
2024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