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新教职工加入第三期“健康平安互助基金”和家属互助医疗的通知
清工发〔2006〕132号
根据《清华大学教职工健康平安互助基金(第三期)管理办法》(见附件1)、《清华大学教职工家属医疗互助管理办法》(见附件2)的规定,校工会决定于9月13日(星期三)为今年新入校教职工集中办理加入基金和家属互助医疗的手续。
一、健康平安互助基金
1. 本次只接纳2006年6月15日至2006年8月31日进入校人事库的事业编制教职工(教职工名单见附件3)。加入基金需一次性缴纳700元/人。若名单中教职工此次不加入,以后将不再办理。
2. 请名单中准备加入基金的教职工于9月2日至9月11日到本部门工会生活委员(名单见附件4)处交费(个人交款部分)、交照片(1张1寸)。校工会不直接接纳个人加入基金,只接待部门工会集体办理(即使某单位只有一两名新教职工)。
3. 请各部门工会生活委员于9月13日,携带以下三项到校工会办理。
①加入基金名单(需盖章签字)
②支票(单位交款部分)或现金(个人交款部分)
③照片
4. 请部门工会生活委员负责通知到名单中的每一位新教工。部门工会生活委员基金网上办理操作流程见附件5。
5. 本次加入基金的新教职工补偿起始时间定为2006年9月1日,9月20日之后可以办理基金补偿事宜。
二、家属互助医疗
1.本次只接纳2006年4月1日以后入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加入需交互助金15元/家属。夫妻双方均为本校教职工者,其每位家属只能在一方办理互助卡。
2. 此次互助医疗的报销范围只针对2006年内所发生的医药费,独生子女全年累计报销80元,非独生子女全年累计报销60元。医疗互助报销时间为2006年12月25日至2007年1月4日的工作日。
3. 请生活委员填好《清华大学教职工家属医疗互助登记表》(见附件6),携其打印件(并将电子文本发至shgh@mail.tsinghua.edu.cn)以及应交款,于9月13日(星期三)来校工会办理。
校工会
清华大学教职工健康平安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
2006年9月1日
联系人:闫旭
电 话:84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