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秋季非事编教职工入会缴费工作的通知
清工发〔2025〕33号
各分工会:
根据《工会法》与《中国工会章程》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秋季非事编教职工集中入会及会费缴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1.本次工作以分工会为单位统一办理。
2.分工会组织委员具体负责本单位非事编教职工入会的组织和缴费工作。
二、适用对象
2025年5月9日(春季集中入会截止日)之后新入职的非事编教职工。
三、缴费标准与方式
1.缴费标准:按半年周期收取。包括工会会费(60元/人,由个人承担)和工会经费(240元/人,由所在单位承担)。
2.会费缴纳:分工会组织委员登录工会信息系统https://gh.tsinghua.edu.cn,审查拟入会人员名单,并为其设置缴费方式(“单位代缴”或“个人缴纳”)。
?“单位代缴”支持微信、支付宝、校内转账或银行汇款;
?“个人缴纳”通过工会小程序使用微信支付完成。
3.经费缴纳:会费缴纳完成后,由分工会统一办理经费缴纳,支持校内转账或银行汇款。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工会会费、经费缴纳操作说明”。
银行汇款接收单位名称:清华大学工会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清华大学支行
银行账号:0109 0352 4001 2011 2001 923
汇款附言请按系统提示填写,注明“分工会编号+分工会名称+缴费类型”。
四、缴费期限
1.本批次入会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届时系统缴费通道关闭,入库名单将正式确认为会员。请各分工会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2.请校机关、保卫部、图书馆、基建处、艺术博物馆、财务处、信息化技术中心分工会(不含网研院)于9月10日前完成系统内会费缴纳,逾期不接受会费补交。经费部分待由学校核定后另行通知缴纳。
3.请其他分工会(含信息化技术中心分工会网研院工会小组)于9月10日前完成会费和经费缴纳,逾期不接受会费经费补缴。
五、其他说明
1.独立法人单位工会(不含附属医院工会、资产公司工联会)需先在系统内完成人员导入与维护,再办理入会缴费,详见“附件2.独立法人单位会员导入管理操作说明”。
2.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入会,需提供派遣单位出具的委托函,经分工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操作。委托函应包含被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及委托期限(一般与派遣合同一致),由分工会存档备查。
3.大集体、劳服、外籍等特殊类别人员,以及非2025年5月9日之后新入职的教职工申请本批次入会,须先联系校工会进行资格确认与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
联系方式:
许心仪(缴费系统支持) 62781521;
陈燕华(财务订单及票据问题)62782962;
高丽丽(入会资格问题)62782732。
校工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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