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清工发〔2026〕42号
教代会各代表组、各位代表:
根据《清华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教代会提案委员会研究决定,启动第十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的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1.征集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31日
2.征集方式:本次提案征集工作全部通过线上提案系统完成。教代会代表可通过校工会信息网的提案系统撰写提案或附议其他代表提出的提案;可通过“清华工会”小程序的教代会模块附议其他代表提出的提案。两种方式操作如下:
(1)打开校工会信息网(gh.tsinghua.edu.cn),登录后点击页面左侧“教代会”菜单下的“提案管理”选项可进入网上提案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即可使用创建提案、附议、查询历史提案等功能。
(2)打开“清华工会”小程序,登录后点击页面上端的“教代会”模块,完善个人信息后,即可使用提案附议、历史提案查询等功能。
二、工作提示:
1.每位教代会代表均可作为主提人提出提案。撰写提案前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围绕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中心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以保证提案质量。
2.在提案征集期内,教代会代表发布的所有提案均向全体教代会代表公开,所有代表都可阅读、附议其他代表提出的提案。
3.提案题目按“关于×××的提案”的格式命名(代表只需在文本框中填写“×××”部分)。
4.在提案征集结束时,每一提案附议人数应达到7人(含)以上时,才可提交提案委员会进行立案审查。
5.代表提案时务必符合“三性八点”的要求。“三性”即“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八点”即“实事求是,反映大事,一事一案,言之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格式规范”。避免把多项内容写在一个提案中,导致其他代表附议及立案存在困难。
6.凡是法律法规禁止的、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或超出我校及教代会权限范围的事项请勿作为提案提出。
三、提案培训:
9月29日13:00,校工会通过荷塘雨课堂面向全体第十届教代表开展提案培训(时长约半小时),教代会代表请扫描二维码加入课堂班级。

根据学校进一步深化教代会工作改革相关要求,将推进教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提案及培训的参与是代表履职重要方式,请各代表组和代表们重视。
联系电话: 杨怀栋, 62786800
联系邮箱:jiaodaihui@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工会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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