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选区各单位选举工作负责人组织再次酝酿及提交"附件4"的通知
各单位选举工作负责人:
根据各单位10月24日下午17:00前提交的初次酝酝酿数据,经工作组汇总,报选举分会确定,形成《初步候选人名单》,亦即《第一选区酝酿讨论候选人阶段各单位选举工作负责人参考资料》中的"附件4"。该名单已发到各单位选举工作负责人Email信箱中(可点此查看各单位选举工作负责人及联系用Email,如有变更,请及时与工作组联系)。
《初步候选人名单》中列出了候选人“初次酝酿同意人数”100以上的人员。请各位选举工作负责人将"附件4"分发到各选民小组,选民小组开会征求"附件4"中的赞同票数。各单位选举工作负责人汇总后填写"附件4"中"再次酝酿同意人数",于30日15:00前将电子版传到选区相应组别联系人(可点此查看相应组别联系人)。
"附件4"中候选人名单顺序按照"初次酝酿同意人数"由多到少排列,相同"初次酝酿同意人数"时,按照姓名笔划排列。表中候选人信息均取自各单位报送材料和学校人事库数据,若有错误或不准确,请相关单位或候选人本人及时与选区工作组联系更改。
若选民需查阅未列入《初步候选人名单》人员“初次酝酿同意人数”信息,请与选区工作组联系。
需提请各单位选举工作负责人通过选民组长告知每位选民注意的有三点:
第一、根据选举分会的要求,第一选区应有一名既是非中共又是女性的候选人。因此,要求每个选民在酝酿"附件4"的名单时要推荐一位既是非中共又是女性的候选人。
第二、此次为再次酝酿,根据等额推荐原则(即一个选民最多只能推荐三名候选人),如果表中 "再次酝酿同意人数之和>(选民人数×3)" ,选民小组或单位再次酝酿数据无效。
第三、经分会研究决定,建议:
本选区陈旭同志转到第三选区(即研究生选区)参加候选
本选区史琳同志转到第四选区(即本科生选区)参加候选
本选区高斌同志转到第二选区(即街道选区)参加候选
第一选区工作组
联系电话:97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