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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相关单位火炬传递领队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1-21  访问计数:3558
   

关于开展“为祖国健康工作五十年”火炬传递活动

及召开相关单位领队会议的通知

                                                   清学文〔200714

                                               清研工发〔200746

                                                 清团发〔200734

清工发〔2007141

各院(系、所),各有关单位:

50年前,蒋南翔校长提出“争取至少为祖国健康工作五十年”口号。50年来,这一口号激励着一代又一代清华人积极进行体育锻炼,用良好的身体状态为祖国努力工作。为了更好地发扬清华优良的体育锻炼传统,进一步树立“育人至上、体魄与人格并重”的育人理念,在全校师生中纪念传承“五十年”口号精神,学校特举行“‘为祖国健康工作五十年’薪火相传”火炬传递活动。

本活动由清华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主办,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工会、体育教研部、校团委、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联合承办,全校50个单位协办并组织参加。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请各有关单位配合完成如下工作:

11129(周四)下午在大礼堂将召开“‘为祖国健康工作五十年’提出五十周年纪念大会”,大会结束后将举行火炬传递仪式。

21129(周四)下午330在大礼堂内启动火炬传递。火炬将从大礼堂前沿南北两条线路进行传递,途经学校主要景点、各院(系、所)和学校相关部门,最后同时到达传递终点-主楼(路线图见附件1),举行简短仪式后结束传递活动。

3、全校师生将按50个单位分别集中,在各自负责的距离内组织火炬传递,每段传递距离在150左右。

4、每个单位推荐1名领队负责联系协调,认真落实活动组织工作,推荐3人作为火炬手(1人持火炬,2人护跑),并组织至少50人的师生队伍,在所负责路段内进行护跑和加油。

5、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火炬手的选拔工作,各院(系、所)建议由院系领导或教师1人、学生2人组成;其他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灵活组织。

6、鼓励各单位提前对所负责路段进行适当布置(口号、横幅、展板等),结合自身特点宣传本单位的体育工作情况。

7、火炬传递过程中,各单位应组织本单位师生提前15分钟到达火炬交接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2),按照现场要求维持秩序,保证火炬接力顺利完成。

8、火炬经过本单位负责路段后,鼓励各单位师生继续跟随火炬陪跑。陪跑过程中须注意安全秩序等事宜,防止因人员拥挤造成意外事故发生。

9.请各单位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会同工会主席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学校将于1122日(周四)下午4:00在新水311召开领队会议,请相关单位务必派一名领队参加。

 

报名工作自即日起开始,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附件3的表格,并最晚于为1125(周日)前将电子版发到: thgu@tsinghua.edu.cn

联系人:李犁  13552645798;李伟  13911761600

清华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0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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