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清华大学教职工乒乓球比赛规程
清工发〔2007〕142号
一、 比赛日期、地点
2007年11月28日(星期三)晚7:00开始,比赛在校工会教工活动中心和离退休处乒乓球室同时进行。
二、 比赛项目
男女混和团体赛、男女单打比赛,单打比赛在团体比赛之后进行。
三、 报名及参赛资格
1.团体比赛各单位工会可报领队1人,男运动员4~6人,女运动员1~3人,裁判员1人,团体比赛的第三场必须出场女运动员,一个单位只能报一个队参加比赛。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清华大学工会会员。
3.报名截至日期:11月26日(星期一)4:00前将参赛运动员、裁判员名单发至校工会信箱:tygh@tsinghua.edu.cn,过时不予补报。参赛各单位工会体育委员请于11月26日(星期一)下午4:00到校工会会议室抽签编排。
四、 竞赛方法
1.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分小组循环赛,小组赛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为交叉淘汰赛。单打比赛在团体比赛之后进行,男、女单打均为单淘汰制。
2.团体比赛采用5场3胜制,每场比赛采用5局3胜制,单打比赛为5局3胜制。全部比赛每局均为11分制。
3.混和团体比赛采用五场制比赛,出场顺序为男单、男单、女单、男单、男单。男运动员不能兼赛两场。
4. 裁判长:王欣,仲裁:李哲
五、 录取名次
团体和个人比赛分别取前八名.
六、 申诉
有关运动员资格等申诉应以书面形式向仲裁提出。
七、 补充说明
团体赛出场名单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交裁判员,迟到15分钟按弃权论;
由于比赛进度不一,需要调场时,请各队给予支持、合作。
联系人:李哲
联系电话:82732
校工会
2007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