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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校工会先进集体和优秀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5  访问计数:3868






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

校工会先进集体和优秀积极分子的通知

清工发〔2017100 

各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工会精神,总结和推动工会工作,今年年终继续对在2017年工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会先进集体和优秀积极分子进行评选表彰,通知如下。

一、分工会工作总结与先进分工会评选

1、各分工会认真开展自评,总结2017年度工会工作,均须提交全年工会工作总结,填写提交“2017年度清华大学工会工作量化考核自评表”和“2017年度清华大学基层分工会调查表”。

2、先进分工会评选主要是对各单位全年工会整体工作情况进行评比,包括分工会自评、各分工会互评和校工会评分三个部分。先进分工会评审会,定于20171月中旬进行(每个申报单位以PPT形式汇报,限时6分钟,具体安排待通知),由校工会常委和分工会主席担任评委。评选结果将报校工会常委会审批,决定表彰单位。

二、先进工会小组评选

12016年度校优秀工会可推荐3个工会小组,2016年度校先进工会可推荐2个工会小组,其他分工会可推荐1个工会小组。会员300人以上的分工会可以增报1个工会小组。

2、先进工会小组由各分工会提名,征求被评选单位同级党政的意见,填写《清华大学先进工会小组汇总表》,报校工会常委会审批。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

1、校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校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应在工会的活动中起骨干作用,热心为会员服务,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并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系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名额,不超过本单位会员人数的2%2016年度校优秀工会,可增加2个推荐名额; 2016年度校先进工会,可增加1个推荐名额(各分工会可推荐校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具体名额数及申报表格见附件)。

2)校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由工会小组酝酿提名,经所在分工会评审推荐,征求本单位党政意见后,填写《清华大学校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汇总表》,报校工会常委会审批。

2、系级工会积极分子

1)系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名额不超过会员人数的4%

2)系级表扬的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由工会小组酝酿提名,经所在分工会审批,填写《清华大学系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汇总表》,报校工会备案。

四、有关要求

1、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不能超过规定名额。

2、分工会工作总结(2500字左右)、《清华大学工会工作量化考核自评表》、《2017年度清华大学基层分工会调查表》请于201815日前报送电子版材料,并在邮件中注明是否申报先进分工会。

3、《清华大学先进工会小组汇总表》、《清华大学校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汇总表》、《清华大学系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汇总表》等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需签字盖章),请于2018112日下班前提交,过期不再办理补报审批手续。

联系电话:62782732   

   箱:zzgh@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工会

20171215

 

附件1. 2017年度清华大学工会工作量化考核自评表;

附件2. 2017年度清华大学基层分工会调查表;

附件3. 2017年度清华大学先进工会小组汇总表;

附件4. 2017年度清华大学校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汇总表;

附件5. 2017年度清华大学系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汇总表;

附件6. 2017年度各分工会先进工会小组推荐名额;

附件7. 2017年度各分工会校级工会积极分子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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