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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在职工会会员参加《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8  访问计数:4572


关于组织在职工会会员参加《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清工发〔202341

各分工会:

2023年度《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相关工作即将启动,校工会将继续为在职工会会员办理投保工作。请各分工会及时通知符合投保条件的在职会员并做好自愿投保人员名单的审核、汇总及保费收缴工作,《分工会投保表》(表格见附件2上报截止时间是821日(周一)下班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会费为每人40,保障期为一年。凡我校年龄满足16-60岁的在职工会会员(含合同制会员),均可自愿申请加入本保障计划。每人限投一份

二、《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所需费用及来源:

1.清华大学工会会员本人交纳10/

2.校工会为每位自愿投保的会员负担30/

其中清华控股、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清华长庚医院按与单位协商后确定的办法办理。

三、凡我校人员在保障计划申请活动启动时即应加入,期间不接受中途加入。

四、《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主要用于互助保障,加入之后不能办理退保。

五、根据上级工会关于规范承保生效日期的相关政策调整,2023年起,《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承保生效时间调整为每年91

六、《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理赔工作由校工会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七、《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一年期)2019版见附件1

八、办理流程:

1.填写《分工会投保表》(下载后文件名改为所在分工会名称),将电子版表格、加盖部门工会章的纸质版表格拍照或扫描形成的电子文档一并传至shgh@tsinghua.edu.cn

收齐相应投保人员的保费(每人10元,保期1年)。

2.《分工会投保表》名单由校工会生活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通知各单位办理缴费。

3.缴费方式及注意事项

1)单位统一收齐本单位投保费用。可采用网银汇款、线上转帐等方式,上交本单位投保费用。

2在汇款/转帐等附言中务必标注“重疾保险、单位抬头及投保人数”

3)保险收据由校工会财务收款后统一开具,收据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清华大学工会帐户信息

名称:清华大学工会

帐号:01090352400120112001923

开户行名称:北京银行清华大学支行

联系人:孙宜君     联系电话:80277

附件1:《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一年期)2019版

附件2:分工会投保表

校工会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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