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学清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工作的通知
清工发【2015】63号
各位入住学清苑小区的教职工:
应学清苑小区部分教职工的要求,经与学校有关部门和学院路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沟通,按照业主委员会成立规定决定启动学清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工作。前期筹备工作由校工会负责,校工会副主席瞿福平为筹备委员会召集人。后续工作按相关程序开展。
校工会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