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非事业编制、劳务派遣用工入会会员2015年
7~12月工会经费和工会会费的通知
清工发〔2015〕73号
各分工会主席、组织委员:
按照工会会员信息维护工作的安排,每年9月份进行第二次会员信息维护工作,请各分工会组织委员在9月7日-9月15日完成此项工作。
会员信息维护工作完成后,请各分工会组织委员于9月16日(周三)和9月17日(周四)上午到校工会财务室缴纳非事业编制会员工会经费和会费,具体收费通知见附件1。如有劳务派遣用工人员申请加入工会,请提前到校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员备案入库,并按照附件2的规范流程进行劳务派遣用工入会人员进行工会经费和会费的缴纳。
会员数据库已根据调研需求进行了升级改造,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致电62783008进行咨询。
Email:zzgh@tsinghua.edu.cn
校 工 会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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