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非事业编制、劳务派遣用工入会会员2015年7~12月工会经费和工会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7  访问计数:2717

关于缴纳非事业编制、劳务派遣用工入会会员2015

712月工会经费和工会会费的通知

清工发〔2015〕73

 

各分工会主席、组织委员:

按照工会会员信息维护工作的安排,每年9月份进行第二次会员信息维护工作,请各分工会组织委员在97-915完成此项工作。

会员信息维护工作完成后,请各分工会组织委员于916日(周三)和917日(周四)上午到校工会财务室缴纳非事业编制会员工会经费和会费,具体收费通知见附件1。如有劳务派遣用工人员申请加入工会,请提前到校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员备案入库,并按照附件2的规范流程进行劳务派遣用工入会人员进行工会经费和会费的缴纳。  

会员数据库已根据调研需求进行了升级改造,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致电62783008行咨询。

Emailzzgh@tsinghua.edu.cn

  校 工 会

201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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