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表彰证书的通知
清工发〔2016〕80号
经各单位报送,校工会会同人事处审定,现确定并公布2016年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的名单(详见附件)。
各单位可自行组织表彰活动,并做好受表彰同志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务请各单位人事部门于10月11日(周二)上午8:30至下午17:00,到校工会领取表彰证书、纪念奖牌等。
联系电话:82732
联系人:高丽丽
校工会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