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表彰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0  访问计数:2829


关于领取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表彰证书的通知

 

清工发〔201680 

经各单位报送,校工会会同人事处审定,现确定并公布2016年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的名单详见附件

各单位可自行组织表彰活动,并做好受表彰同志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务请各单位人事部门于1011日(周二)上午8:30至下午17:00,到校工会领取表彰证书、纪念奖牌等。

 

联系电话:82732

联系人:高丽丽

 

校工会

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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