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纪念证书的通知
清工发〔2018〕73号
经各单位报送,校工会会同人事处审定,现确定并公布2018年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的名单(详见附件1)。
各单位可自行组织纪念活动,并做好受纪念同志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务请各单位人事部门或分工会组织委员于9月29日(周六)、30日(周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到校工会会议室领取纪念证书等。
联系电话:62782732、62797912
联系人:高老师 武老师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