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清工发〔2011〕96号
各分工会:
现将北京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各分工会(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本次需摸底调查的困难职工有以下两类:
1、“低保”线以下(含)职工??指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2011年城镇低保标准即500元的职工。包括已持有“低保证”和因各种原因尚未办理“低保证”的职工;
2、“低保”边缘职工??指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500元,但不超过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即731元的低收入职工。
困难职工家庭成员界定与收入核算请参见附件4。
请各分工会积极做好困难职工的调查摸底工作。如有上述两类人员,填写北京市困难职工档案、北京市困难职工家庭成员信息表,于11月15日前报校工会(同时将电子版传Email:shgh@tsinghua.edu.cn)。
联系人:闫旭 联系电话:82008
附件1:北京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1年北京市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标准
附件3:北京市困难职工档案及家庭成员信息表
附件4:困难职工家庭成员界定与收入核算的相关要求
附件5:填表说明
校 工 会
2011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