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表彰申请的通知
清工发〔2022〕27号
各分工会:
为表彰多年从事教育工作教职工的业绩,增强教育工作者的光荣感、责任感,鼓励广大教职工热爱教育事业,在全校进一步形成更加浓厚的尊师重教良好风尚,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相关精神,我校将继续开展表彰从教三十年教职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且以前未受过此项表彰的我校在岗教职工。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认定,是指自参加党的教育工作起,累计满三十年。脱产在国内外攻读学位年限不计入;脱产在国外就业的年限不计入;在国内教育教学单位的工作年限均可计入,但填表信息需详实。
二、表彰办法
各分工会组织委员会同本单位人事部门填报“附件1.从教三十年教职工登记表”,于8月15日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和纸版(需领导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校工会。校工会会同人事处审定后,给予表彰和颁发证书。
联系电话:97912(韩老师),82732(高老师)
邮箱地址: zzgh@tsinghua.edu.cn
校长办公室
人 事 处
校 工 会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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