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华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
清委发〔2011〕25号
各单位党委、直属总支: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京发〔2008〕23号)和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工会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10〕33号)的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加强和改进我校工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重要性
1.充分认识工会工作在新形势下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当前,我校正处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三个九年,分三步走”总体战略的关键时期。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对我校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清华大学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大学,要坚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发展道路,改革创新,奋勇争先,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就。”学校工会各级组织要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团结动员全校广大教职工,为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稳定发展、和谐校园建设做出新的贡献。学校党委和各院系各单位党委(直属总支)要将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作为学校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2.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是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必然要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是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主力军,要充分信任、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工。学校党委和各院系各单位党委(直属总支)要从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高度,加强和改进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工会依法独立地开展工作,为工会各级组织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推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创造良好条件,把共建共享贯穿于和谐校园建设的全过程,推动学校工作发展。
二、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3.指导思想和目标。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全面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引导、服务教职工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以密切党同教职工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主线,以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主体作用为关键,以建设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为保障,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组织为基础,坚持分类指导,活跃基层,不断开创适应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工会工作新途径,努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三、积极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工作
4.坚持和发展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教代会制度是教职工在党委领导下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学校党委和行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职权,把坚持教代会制度作为推进学校发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教代会作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深化教代会制度,推进院(系)二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体制机制建设,有效保障广大教职工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落实。通过坚持和落实学校教代会全体代表会议的制度、代表提案征集与落实制度、教代会代表组长联席会制度、评议和监督学校各级干部的制度、院(系)领导向教代会代表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工作的制度等,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的积极作用,拓展教代会代表参与领域,对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审议。工会承担教代会日常工作机构的任务,要设专人负责教代会工作。
5.进一步深化校、院(系)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校、院(系)务公开的各项制度,拓展校、院(系)务公开的覆盖面,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体到位,工会主动配合,纪委监督检查,教职工积极参与”的校、院(系)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发挥教代会作为推进校、院(系)务公开的主要载体作用,并将两者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对涉及学校、院(系)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涉及人、财、物、基本建设等重点领域,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进行校、院(系)务公开。学校党委和各院系各单位党委(直属总支)要指导工会积极主动参与校、院(系)务公开工作,搞好调查研究,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四、建设高素质教职工队伍
6.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全面提高中国高等教育质量提出的四项要求,不断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为教职工的成长搭建平台,为教职工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要深入持久地开展“三育人”和“创先争优”活动,以优秀教职工为榜样,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作用,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教职工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步伐贡献聪明才智。
7.促进教职工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要适应不同教职工群体要求,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不断促进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要以教书育人研讨会为载体,积极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活动,不断凝聚师德建设的合力。要牢牢把握提高质量这条高等教育的生命线,深入开展教学竞赛、技能培训和岗位创新活动,提高教职工业务素质和育人能力。要增强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识,提高教职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的能力。要发挥教职工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主体作用,坚持文化、体育活动的群众性和多样性,不断创新活动形式,满足教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五、不断提高工会为教职工服务的能力
8.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深刻认识教育发展的新趋势、劳动关系的新特点、教职工队伍的新变化,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会工作方式,建立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工会服务体系,把党政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作为工作落脚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以教职工为本,牢固树立群众意识,真诚倾听教职工意见和呼声,真实反映教职工愿望和要求,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要把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教职工信赖的教职工之家。
9.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深入开展暖人心工作,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切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不断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将维权机制建设与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结合起来。要依法、有效调解劳动人事争议,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细致地做好关心群众生活的每一项工作,切实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着力推动解决广大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当好“送温暖”工程责任人,关心教职工健康,大力推进教职工互助保险,为教职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法律援助等。
10.做好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提供必备条件。要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每年新进教职工的具体情况,及时做好在职教职工入会工作。要从劳动关系的新特点新变化出发,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活动,吸引非事业编制教职工入会,进一步扩大工会覆盖面。学校和院系党政要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六、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11.进一步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学校和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工作会议,每学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要及时通过工会组织了解、分析教职工队伍的特点,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选配好工会领导班子,各院系各单位党委(直属总支)推荐选配分工会主席要事先征求学校工会意见,原则上由同级副职担任。在研究制定学校改革发展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要充分听取工会的意见。要进一步完善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对工会工作领导的成效列入工作考核的内容。
12.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研究和宣传工作。要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工会工作的学习研究,促进工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支持工会宣传阵地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校刊、校报、网络、电视等宣传主渠道作用,通过开辟专版、专栏、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职工突出事迹和工会工作,营造有利于树立清华教职工形象、扩大工会影响、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中共清华大学委员会
201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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