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表彰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08  访问计数:3262

 

关于领取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表彰证书的通知

 

清工发〔201188

 

经各单位报送,校工会会同人事处审定,确定了2011年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的表彰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各单位派人(或获奖教师本人)916日(周五)上午8:30后(中午不休息)到校工会领取表彰证书、奖章、纪念品。

祝大家教师节快乐!

 

联系电话:84868 

联系人:易芳

                       校工会

20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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