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表彰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05  访问计数:2979

关于领取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表彰证书的通知

清工发〔201276

 

经各单位报送,校工会会同人事处审定,确定了2012年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的表彰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各单位派人(或获奖教师本人)910日(周一)上午8:30后(中午不休息)到校工会领取表彰证书、奖章、纪念品。

祝大家教师节快乐!

 

联系电话:84868 

联系人:易芳

校工会

20129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