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清工发〔2024〕71号
各分工会:
期末将至,为了让生活相对困难教职工度过一个美好、祥和的佳节,充分体现学校对困难教职工的关怀,根据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安排,校工会将于近期启动“送温暖”慰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对象和范围
凡我校在职工会会员(工会关系不在校本部除外),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送温暖”生活困难补助。
1.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大病、重病,且医疗费自付部分过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2.家庭遭受意外灾害;
3.因组织需要长期异地工作或者服从组织需要赴外地、基层工作的派驻挂职干部职工;
4.因非主观原因等导致家庭生活相对困难。
特别说明:2024年《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或《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已出险教职工的补助金发放工作将由校工会统筹安排,本次无须提交“送温暖”相关申请材料。
二、时间安排
请各分工会于11月21日(周四)以前将《“送温暖”困难职工申请表》(附件1)、《“送温暖”困难职工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shgh@tsinghua.edu.cn。
由分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送温暖”困难职工申请表》纸版送到校工会102室。
三、注意事项
1.自2022年开始,各单位离退休人员申报困难补助统一归口至离退休处“涌泉基金”,校工会送温暖困难补助仅面向在职工会会员申请。
2.各分工会负责人应摸清并掌握在职工会会员的困难情况,采取“随时申报、年底汇总”的方式,及时将工会组织的关心慰问送达到生活困难的会员手中。
3.双职工申请“送温暖”困难补助以家庭为单位,只能在一方单位申报。
4.各分工会根据本单位实际困难会员情况申报(一般不超过会员人数的2%),若多人申报请标明顺序。
5.申报材料将由校工会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审批,确定补助名单和相应额度。
6.补助金将发至教职工个人工资账户。
联系人:孙宜君,电话62780277。
附件:
1.《“送温暖工程”困难职工申请表》
2.《“送温暖工程”困难职工情况汇总表》
校工会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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