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分直属高校第十三次工会工作研讨会召开
教育部部分直属高校第十三次工会工作研讨会于2007年10月15日至10月18日在大连理工大学召开。
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23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会和中国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工会的46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还邀请了部分在连高校的工会主席参加了研讨会。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副主席何力克、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教育工作部部长陈志标、辽宁省教科文卫体工会主席谷志明、大连市总工会副主席梁强、大连市教育工会主席谭黎明、大连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邵龙潭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开幕式。会上,邵龙潭副书记代表大连理工大学致欢迎词,并介绍了大连理工大学改革发展的概况以及学校工会工作情况。谷志明主席向与会代表介绍了辽宁省科教文卫体工会的工作。梁强副主席代表大连市总工会介绍了大连市工会工作的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以及大连市高校工会工作近年来所取得的成果。
本次会议与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同日开幕,这既是巧合,也是机遇。研讨会开幕式上,与会代表集体收看了十七大开幕式的现场直播。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开幕式上的报告充分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特别是关于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论述,对于高校的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应会议邀请,何力克副主席做了主题报告。他结合全国工会工作的宏观发展形势,分析了当前高校工会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就如何更加自觉、更加有效地围绕大局开展高校工会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何力克同志还重点就加强和改进高校教代会制度建设、加强高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作了全面的分析和深入的阐述,提出了高校工会需要进一步研究探讨的关键问题。
会议围绕何力克同志的主题报告、就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建设,发挥教代会在高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中的作用进行了深入务实的研讨。大家一致认为,教代会是高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校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载体,在保障高校的科学决策、科学发展,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校园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85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对于指导、推动高校教代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代表们同时认为,随着高校教代会工作实践的不断发展,迫切需要对《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代表们从教代会的发展背景、法律依据、组织架构、职权范围等多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代表们还就一些共同关注的议题,如加强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非在编人员入会、和谐校园建设以及加强高校工会自身建设等问题进行了相互的交流和讨论。我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向波涛等3人出席了会议,向波涛主持了开幕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