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教职工健康平安互助基金(第三期)

发布时间:2004-12-22  访问计数:10889
1、各单位教职工申请加入健康平安互助基金一律由其所属部门工会统一办理,本基金不直接接纳个人入会。
2、目前在校教职工凡欲入会者均须在第三期基金启动时一次性办理入会手续。
3、今后陆续入校的新教工欲入会者,一律由部门工会于每年九月,按通知日期补办一次入会手续。
4、入会教职工的超限额补偿,在校医院报销时与公费医疗报销一并完成。
5、特殊疾病补偿与意外伤害补偿,凭相关证明经校医院批准,随时到校工会领取。
6、因调离学校或故去,个人或亲友可持《基金互助卡》和相关文件至校工会办理退会手续。
7、其他相关事宜请参照《清华大学教职工健康平安互助基金(第三期)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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